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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离婚中的虚假债务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次数:2

如何识别离婚中的虚假债务?

在离婚时,可以争辩说一方捏造了债务,方法如下:

1、利用借款时间推定的漏洞,揭露借款是以债务为幌子进行的;或质疑借款是否有必要,从而达到否定债务的效果。

2、向借款人寻求证言,了解债务形成的背景和过程。

3、如能证明借入的款项不涉及家庭消费需要,可以认定为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1092条

配偶一方向另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配偶共同财产,或者虚构配偶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配偶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配偶共同财产。

如何识别离婚中的虚假债务

离婚期间我会欠债吗?

一般来说,贷款财产可以在离婚时分割。

第一,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买房,该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离婚,也需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经双方协商,可以由其中一方负责偿还。

如果离婚前一方已支付了该房产的全部价款并履行了婚前合同义务,婚后仅是财产权的自然转移,那么将抵押的房产在离婚时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是较为合理的。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在还清房贷后希望获得房屋所有权,可以双方协商解决,由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补偿。

如果双方有兴趣争夺房屋所有权,就需要竞标,出价最高者获胜。

最后办理房屋管理手续,只需协议取得产权的一方前往办理,无需另一方协助。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办理房屋管理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资金转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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