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资讯中心

NEWS

资讯中心

强制执行中止中断有哪些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29 浏览次数:21

在民事诉讼或者商事仲裁里,强制执行的中止通常是指在执行流程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因为碰到某种无法预料的特殊情况致使执行工作被迫停止。

比如债权人为自然人且在执行期间不幸去世,为保证其遗产能够依照法律继承并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下。

强制执行中止中断有哪些相关规定?

与此相对应,强制执行的中断则是指在执行程序正在推进时,由于法定原因的出现使得已经开展的执行工作全部失去效力,之后执行程序将从头开始。

例如,当债权人已经履行了部分债务,而债务人却再次提出执行请求的时候,原有的执行程序就应该马上恢复。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手机:
出租V信yhgs976

公司地址:
宁波市

友情链接: 宁波要债公司 宁波讨债公司 宁波要账公司 宁波收债公司 石家庄讨债公司
Copyright © 2018-2025 www.helecaiw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XML地图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