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常常需要承受总公司所引发的债务纠纷。
虽然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不过其在民事责任方面,通常是由总公司予以承担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之下,分公司也有可能直接面对并担负起总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责任。
这主要取决于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运营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各类业务关系。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