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负债人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等时,在特定的状况下企业有可能会被予以执行。
倘若负债人是以企业的名义向外部背负债务,那么企业顺理成章就成为了债务的承担主体。
在此时,债权人能够依照法定的流程来执行企业的财产。
要是负债人面对的是个人债务,以下这些情形可能会致使企业被执行:其一,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产生混同的情况,诸如随意将企业的资金用于个人的开销,又或者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的界限含混不明,在这种状况下,债权人就能够申请法人人格否认,从而执行企业的财产;
其二,负债人蓄意将个人财产转移到企业中,以此来躲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通过撤销权诉讼把这些财产追回,在执行的进程中就会牵涉到企业的相关财产。
不过,倘若企业的财产是独立于负债人个人财产的,通常情况下,企业是不会由于负债人的个人债务而被执行的。